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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5-09-24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职责主要有:

(一)对全市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

(四)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工作。督促落实各级部门文物保护安全责任。

(五)协同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的藏品、展陈、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的备案管理、馆际交流、业务指导等工作,对非国有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进行备案审查、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

(七)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754.0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754.0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6.84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因本年度唐氏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已竣工决算,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75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4.0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5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83万元,占58.1%;项目支出316.18万元,占41.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4.0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754.0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6.84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因本年度唐氏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已竣工决算,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4.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6.84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唐氏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已竣工决算,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3.07万元,占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28万元,占11.4%;卫生健康支出15.48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29.18万元,占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6.13万元,支出决算为75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唐氏住宅修缮工程,李鸿章家族当铺修缮及大孔祠堂保养修缮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37.83万元,占58.1%;项目支出316.18万元,占41.9%。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福利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96.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唐氏住宅修缮工程,李鸿章家族当铺修缮及大孔祠堂保养修缮项目支出减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为77.63万元,支出决算为7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场馆严格控水控电,水电费支出少于预期值。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1.31万元,支出决算为42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3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4.9万元,支出决算为5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以前年度人员资金清算,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6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3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3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0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3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3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45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43.5%;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10条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和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10条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47.6%;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使用频次及维护保养与上年基本一致。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47.6%;与上年持平。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使用频次及维护保养与上年基本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日常保养维护、车辆保险及年审、燃油等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辆。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1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中公开“水电物业费”等11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1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系非行政或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单位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2024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36.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共有车辆0辆,数量与车辆保有数不一致的原因是1辆保有车辆所有权归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的金额。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共9张)/upload/file/20250924/20250924092759_38306.pdf

2.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1个)/upload/file/20250924/20250924170226_74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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