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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博物馆接受热心市民文物捐赠

发布日期:2025-07-25

       近日,巢湖市民刘先生和巢湖市文物管理中心(巢湖市博物馆)联系,希望无偿捐赠3件/套文物。

    市博物馆高度重视,积极和刘先生联系,对其捐赠的3件/套文物藏品进行核验、登记、入库。刘先生本次捐赠的文物分别为两件宋罐和十枚铜钱。据刘先生介绍,自己是在清淤池塘水沟时偶然间发现了两件宋罐和几枚铜钱,随后又把家中的几枚铜钱添上,一起捐赠给博物馆,希望能长期保存。为表彰刘先生的依法保护文物之举,市博物馆向刘先生颁发了捐赠证书,对刘先生的慷慨捐助和对我市文物事业的热忱关心表示感谢。

    2025年3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遗存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下一步,市文物管理中心(市博物馆)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关心和支持巢湖文物事业发展。


拟稿:李英位

校对:郭雅君

审核:刘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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