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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立煌故居陈列馆花草租赁项目三方询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7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对花草租赁项目采用三方询价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地处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包含卫立煌故居、宋世科住宅、吴大楼三处地点。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1、名称:卫立煌故居陈列馆花草租赁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3、项目预算:3.61万元。

4、具体内容:展厅花卉租赁盆数110盆,大型绿植10个;中型绿植40个;小型绿植30个;精品花卉30个,节假日花卉布置。

5、项目服务期:一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在合同金额保持不变,报经市财政部门同意且年度预算金额能保障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6、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含卫立煌故居、宋世科住宅、吴大楼)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上具有花草租赁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以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卫立煌故居陈列馆花草租赁项目,请在充分了解项目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

2、本项目一次性打包,最高限价为3.61万元,报价超出预算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均将被视为无效。资格条件经审查符合后,确定有效报价提交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单位最低报价相同,则由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应当包含项目相关的税金及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报价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询价要求将报价表密封与资格证明文件一并送至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合肥市环城公园东路10号小花园)。

5、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

五、中标供应商确定:

由采购人在有效报价中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有效报价为资格证审查合格,且按采购要求提供的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联系人:孟晓倩

联系方式:1801999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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