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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建筑物维护保养项目三方询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4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对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建筑物保养维护改造项目采用三方询价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概况: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卫立煌故居、宋世科住宅屋檐檐口瓦片、围墙、栏杆水泥块等建筑部件排查及维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名称: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建筑物维护保养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3、项目预算:2.75万元。

4、具体内容:本次卫立煌故居陈列馆建筑物维护保养项目包含卫立煌故居、宋世科住宅的屋檐檐口瓦片、围墙、栏杆水泥块等建筑部件排查及维修,含排查、更换、固定有安全隐患的瓦片、水泥块等,依据“不改变文物原状”的施工原则,按照文物建筑保护的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

5、项目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

7、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卫立煌故居、宋世科住宅。

8、服务方式:包工包料。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业务范围含有古建筑维修保护),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信誉;

5、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从业人员上岗证书,或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含有古建筑);

6、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价要求:

1、请在充分了解项目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

2、本项目一次性打包,最高限价为2.75万元,报价超出预算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均将被视为无效。资格条件经审查符合后,确定有效报价提交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同时出现2个及以上单位最低报价相同,则由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应当包含项目相关的税金及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报价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询价要求将报价表密封与资格证明文件一并送至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合肥市环城东路10号小花园)。(回复报价时请以附件形式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文件提交,并将服务具体标准、内容、时间进行备注)。

5、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

四、中标供应商确定:

由采购人在有效报价中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有效报价为资格证审查合格,且按采购要求提供的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联系人:孙莹

联系方式:13855144626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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